Friday, December 24, 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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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 (3.O5 am)

在你还没真正认识一个人时,请你不要随便对一个人下什么定论或给什么花名.因为你没资格,也很没有礼貌.你有你的言论自由,但请不要用这个自由来降低自己的品德. 够了.不要再在我面前假假.如果真的那么不爽就走开!你做过什么自己知道.我不会去理会.你爱怎样随便你. 还有,不要假假过来跟我装熟.因为真的很讨厌!
原本的井水是不犯河水的,但,是你让我这样写你的!是你让我忍无可忍的!该反省的那个人应该是你吧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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